人事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管理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综合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工考办公室、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工资福利办公室、档案室,下属人才流动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称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要负责我室公务员的管理、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惩戒和年度考核,干部调配,工资福利,退休,伤(病)残鉴定,遗属生活补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职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档案管理;全市军转干部的安置及管理服务工作;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培育、发展人才市场,贯彻执行人才流动政策、规定,管理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争议仲裁,主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人事系统的科研工作和人事信息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调控工作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依法对全市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工作。
(4)、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有突出项献的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报批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
(5)、负责干部的调配审批工作。
(6)、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7)、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的退休审批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等工作。
(9)、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市干部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事政策的调查研究。
(10)、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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