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做好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乌苏市人事局 发布时间:08-01-03 17:56:08 阅读次数: |
|
乌 苏 市 人 事 局 文 件
乌人字[2007]66号
 |
|
关于做好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乌苏市《关于2007年度干部考核的通知》和地区《关于做好2007年地区事业单位公正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塔地人字(2007) 280号精神。为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做好200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2007年度考核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工作人员管理、奖惩、晋级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一)要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工作人员全年完成的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和出勤情况;年度考核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是指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等;
绩:是指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
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二)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
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要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新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公务员、专业人员和工勤人员等不同岗位、类别、工作任务的要求,制定科学适用、分类、分档的量化考核指标,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防止和杜绝个别单位简单以票定优等现象,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要坚持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年度考核要坚持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突出群众性,实行全方位的考核,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对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考核时,应注意扩大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范围,增加服务对象层面对被考核人的测评意见。
三、考核的程序
(一) 成立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并制定考核方案。成立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2007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和量化考核标准,充分体现对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措施、数量、效率、贡献和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防止和杜绝个别单位简单以票定优等片面现象。
(二)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确定相应的范围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如果分类测评人员少不能产生优秀的,可以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写出评语,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初步考核定等意见。科室负责人由单位分管领导写出评语,提出初步考核定等意见。
(五)考核拟定等次公示。初步考核定等意见,经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被考核人考核拟定等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核实,确实不符合相应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六)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单位主管领导签署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定等次的人员要写出书面材料。
(七) 考核结果反馈。单位考核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须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名。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考核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考核的几点要求和说明
‘飞
(一)要建立健全考核监督、审核备案制度,保证考核工作按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有序进行。要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坚决克服考核搞形式、走过场和优秀等次平衡照顾等现象。凡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实施考核,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的,以及被考核人员有拉票、贿票、评优让优等违反考核工作纪律行为的,必须查实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对长期病假或不在岗人员进行认真清理不予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瞒报和不报行为的,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优秀比例的掌握。无论城乡都严格按照:1、行政(含参照)单位公务员评优面为15%、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评优面为20%;2、事业单位评优面为12%、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评优面为18%。各单位在计算优秀比例时人员总数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
(四)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优秀比例应分别计算考核,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考核评优,要与初级人员分开,互不挤占,单位人员少的可以混合评比。
(五)各乡镇站、所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共同考核。各乡镇站所考核时,要加强横向比较,由主管单位成立考核组依照年初与站、所签订的责任书进行考核。每个工作人员考核评定等次,要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意见,站所长评优比例可控制在30%为宜,考核表要同时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后生效。
(六)下列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1)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人员;
(2)被判处管制、拘役仍保留公职的人员;
(3)被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员;
(4)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
(5)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
(6)被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录取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脱产参加全国成人院校、专业证书班进行学历教育的人员;
(7)出国(境)探亲超过半年的人员;
(8)因其他原因,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
(9)本年度到退休年龄,已办理或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七)根据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经过安排没有参加干部理论、计算机培训的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能考核为优秀,在单位上报考核表时,将进行审查核实。
(八)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依照乌党办(2007)84号文执行。
(九) 为了做好今年的考核工作,人事局成立两个考核指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指导,
1、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导小组,组长:郝敬群,
成员:郭景英、韩保旺、赵喜华、何峰;
2、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导小组,组长:侯海洋,成员:朱强、努尔扎提、朱培爱、马小平、徐玲。
(十)上报的材料包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安排)、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年度考核量化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呈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三年内需要晋升人员考核表要一式两份),所需表格到人事局领取。
考核工作自即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各单位的考核汇总
情况要于2008年1月5日前上报市人事局。
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由企业参照本通知自行考核
附: 1、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批备案呈报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批备案呈报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
主题词: 工作人员 考核 通知
抄报:地区人事局、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