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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办理程序
乌苏市人事局 发布时间:08-01-02 12:11:48 阅读次数:

  一、代理对象为单位的,须向人事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代理人员的花名册。
  3、委托书。
  二、代理对象为个人的,须向人事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职称证等。
  3、委托书。   
  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代理单位和代理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由市场负责人审批后与代理单位和代理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四、按规定交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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